通 知
各招聘单位:
为落实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(修订)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接待流程,2019年来我院洽谈学生招聘及校企合作的单位,应有公务活动和来访单位所出具的公函(公函须包括来访人员姓名、职务、人数及来访事由并加盖单位公章),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。
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处
2019年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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